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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医保局:医用耗材下一步集中采购方向!

作者:创始人 日期:2021-10-11 人气:1620

  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374号(医疗体育类504号)提案答复”的函,释放重大信号,涉及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工作、下一步工作考虑、医药、医疗、医保领域的衔接等内容。对于“推进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工作”的提案,国家医保局同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药监局研究后,决策如下:

 继续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。在总结药品集采成功经验基础上,充分吸收地方好的做法,结合高值医用耗材特点,开展了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。中选产品价格从1.3万元下降到700元左右,大幅挤出中间环节水分,显著减轻患者负担。全国患者已于2021年1月用上降价后的产品。目前,采购进度符合预期,中选支架供应平稳。

  目前,已启动人工关节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,正在积极筹备前期准备工作。2020年6月,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等7部门发布了《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》,为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供总体规范和要求。

 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国家医保局指出,将指导推动地方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。联盟采购是一种高效的组织体系,有利于区域之间的沟通交流,促进问题解决,把局部的经验变成全系统的智慧,进而转化成整体治理效能。目前,所有省份均以独立或联盟形式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,覆盖导引导丝、骨科创伤类、吻合器、补片、胶片、冠脉球囊、人工晶体等医用耗材。

  同时,国家医保局指出,为加快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用耗材分类和编码标准,进一步拓展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医疗、医保等领域的衔接应用,国家医保局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、药监局共同印发了《关于深入推进试点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》。按照公告有关要求,2021年1月起,组织开展9大类69个品种实施唯一标识工作,各相关部门重点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注册、采购、使用等环节编码衔接应用。

  目前已研究确定第二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品种和有关要求,逐步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。

 支付层面:《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》明确“对医保支付范围内的集中采购高值医用耗材,中选产品医保支付标准按照中选价格确定,非中选产品医保支付标准不高于类别相同、功能相近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”,医保支付标准协同,通过合理设置挂网价、医保支付标准和报销比例,避免患者费用负担增加。

  国家与地方双向扩大范围,禁止恶意低价竞,对于未来工作考虑,国家医保局给出明确答复。下一步,将在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协同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。不断总结经验,根据耗材特征“一品一策”精心组织,重点将部分临床用量较大、采购金额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采,并逐步扩大采购范围,减轻群众就医负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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